2023年山东省哪些人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件?
2023年山东省有这些情况的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件:未按规定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属于聘用的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临时借调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不合格;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尚在受处分期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形。行政执法资格证即为执法许可资格证,它具有执法权威性,以下是关于【2023年山东省哪些人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件】相关内容,考生可以参考:
一、2023年山东省哪些人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件?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件:
(一)未按规定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的;
(二)属于聘用的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临时借调人员的;
(三)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不合格的;
(四)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尚在受处分期间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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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资格认证方式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过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如实提交本单位申请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的人员信息,并对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提交的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申请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的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三、行政执法人员哪些情况会被暂扣证件?
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所在单位应当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其处分:
(一)执行公务活动时,不依法出示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
(二)涂改、损毁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转借他人使用的;
(三)超越行政执法区域进行执法的;
(四)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
(五)公共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考试不合格的;
(六)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不合格的;
(七)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不合格的;
(八)应当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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