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一级消防工程师对应工程师职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日发布通知,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此次调整旨在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和降低社会成本,同时也鼓励创业创新。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及国家相关政策,山东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进行了调整并重新公布。
通知中提到,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以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公开招聘、岗位竞聘等。在办理资质申请、招投标等业务时,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作为已对应的职称证书使用,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此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根据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通知中强调,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并呼吁各部门(单位)、企业要进一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扩展职业资格证书的应用范围,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前的《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同时废止。
本次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及企业用人需求都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同时,此举也顺应了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的改革方向,促进了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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