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江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通知
2024年3月1日起,上午9点到下午6点,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3号楼人事考试考工中心1楼102室将发放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审计师、统计学、翻译、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是领证要求和注意事项。
领证要求:
1.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2.代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一概不接受。
3.证书发放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起,上午9点到中午12点,下午2点到6点,节假日正常休息。
4.证书发放地点位于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3号楼,人事考试考工中心1楼102室。
5.证书一律免费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6.如需证书寄送服务,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填写邮寄信息。
注意事项:
1.证书寄送服务只限江苏省范围内。由于省外EMS服务标准不一,部分地区无法寄达。
2.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有丢失,考生可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条例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协商解决,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35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第71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8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252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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