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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24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116人)

2025-02-06 来源:希律网

# 东莞市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及证书发放安排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以及告知承诺制的相关要求,现对东莞市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的116名考生进行公示。

一、公示背景与意义

此次公示不仅是对考生个人努力的认可,也是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所有名单上的考生在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其已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若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法依规处理。此举旨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3日,为期19天。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公示名单有任何异议,均可通过正式渠道提出举报或反馈意见。

三、举报受理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东莞市考生的举报,由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联系电话为:0769—22203889。该部门将认真对待每一条举报线索,确保核查工作的严谨性和透明度。

四、证书发放安排

为了方便考生领取证书,广东省试点推行了证书直邮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1. 申请直邮: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2月17日前),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

2. 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这些考生的证书直邮申请将被优先受理。

3. 其他方式:未申请证书直邮且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考生,可选择由报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依申请邮寄或现场领取证书。

五、总结

本文介绍了东莞市2024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公示情况及证书发放安排。公示期为2025年1月26日至2月13日,举报受理部门为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769—22203889。同时,广东省试点推行证书直邮服务,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直邮或选择其他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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