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
案例分类
有追索权保理在通知债务人后可以对抗嗣后查封债权人的执行申请
有追索权的保理特点在于保理商合法取得保理申请人对第三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后,在保理申请人未能足额支付回购价款前,提供资金的保理商仍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即便保理商另案向保理申请人主张权利并取得生效判决,在保理申请人未能足额支付回购价款前,保理商仍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应收账款。
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且已将房屋过户登记在债权人名下,债权人经担保人同意以合理价格出售房屋后,担保人主张债权人返还超出担保债权范围的剩余售房款的应予支持
让与担保行为效力不受表面交易行为无效的影响,但亦不能产生财产事前归属的法律效果。房屋让与担保的债权人即使取得了物权登记,也不享有真正所有权,不得在债务到期前妨碍真正所有权人的正常使用,亦不能对外随意处分房屋所有权。债务到期未能清偿,债权人可以在担保人同意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出售房屋,但其通过出售款优先受偿的前提是履行对担保人的清算义务,且担保债权范围应以担保合意中的债权本息为限。债权人未与担保人进行清算,担保人主张债权人返还超出担保债权范围的剩余出售款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基于后让与担保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经调解解除是否构成虚假诉讼
考察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提起诉讼是否系试图通过虚构法律关系、利用法院裁判权实现非法目的,是处理此类案件的基础。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与债权人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约定将不动产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作为担保标的物,但权利转让并不实际履行,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须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债权人据此享有的以担保标的物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为保护社会交易安全,应认可合同双方设定担保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其买卖合同系让与担保的外在表现形式,让与担保并非通谋虚伪意思表示。
经营者违法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APP经营者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需遵循公开、透明原则,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告知处理目的、方式、范围及境外接收方等信息,仅通过一揽子笼统的《个人数据保护章程》获取用户点击勾选的,不产生"个人同意"的法律效力。
北京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网络刷量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构成不正当竞争
网络经营者为社交平台用户提供有偿刷量服务,虚构粉丝量、阅读量、点赞量等数据,导致消费者对用户知名度、影响力产生错误认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构成帮助其他经营者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
施某炮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不予立案决定及行政复议案 —— 网络游戏类APP消费维权中监管部门的确定规则
消费者因网络游戏类APP产生维权纠纷时,需明确该类APP属于文化产品范畴,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关于一般电子商务的监管规定,其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由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此无管辖权。
蒋某诉某航空公司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符合公平原则且已采取合理方式提示的格式条款应认定有效
航空公司制定的会员积分有效期格式条款,若内容遵循公平原则,未导致双方权利义务失衡,且采取了能引起一般消费者注意的提示方式(如官网常态化公示),应认定为有效。
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不得收集使用消费者生物识别信息
生物识别信息具有较强人格属性,一旦泄露或被非法使用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需严格保护。
吴某诉某游戏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运营商明知游戏存在漏洞未修复导致充值目的无法实现应承担赔偿责任
网络游戏运营商作为服务提供者,负有保障游戏服务符合约定功能、及时修复已知漏洞的合同义务。
钱某诉某文体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团购卡券存在多个核销主体时,电子商务平台披露的订单结算商户可认定为实际责任主体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交易订单的结算商户信息负有如实披露义务,消费者基于平台披露的结算商户信息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还有疑问,马上进行免费法律咨询,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