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的法典体例的沿革变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法经》的体例为秦汉所继承,不同的是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改法为律
B.《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进一步调整了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的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前进了一大步
C.《泰始律》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并且把律分为12篇,对后世律典体例影响深远
D.《宋刑统》在篇下分门,并且整个法典分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这种法典的编排体例一直延续到清末修律时期的《大清现行刑律》才被改变
A.《法经》的体例为秦汉所继承,不同的是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改法为律
B.《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进一步调整了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的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前进了一大步
C.《泰始律》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并且把律分为12篇,对后世律典体例影响深远
D.《宋刑统》在篇下分门,并且整个法典分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这种法典的编排体例一直延续到清末修律时期的《大清现行刑律》才被改变
A.《法经》的体例为秦汉所继承,不同的是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改法为律
B.《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进一步调整了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的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前进了一大步
C.《泰始律》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并且把律分为12篇,对后世律典体例影响深远
D.《宋刑统》在篇下分门,并且整个法典分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这种法典的编排体例一直延续到清末修律时制定的《大清现行刑律》才被改变
A.《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共有六篇,其篇章、体例、结构都还比较简单
B.汉代制定的《九章律》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篇
C.魏律在保留第一篇《刑名》的基础上,新增《法例》篇,丰富和扩大了法典“总则”的内容,使中国古代法典在篇章体例结构上更加规范化
D.北齐律确定了十二篇的法典体例,并首创了《名例律》的总则篇目
下列关于我国古代重要法典结构变化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经》中相当于今日法律“总则”性质的篇目是“具律”,它在《曹魏律》中被改为刑名而置于律首
B.《晋律》有“刑名”而无“法例”,但其总则性内容较《曹魏律》丰富
C.中国古代刑律体例由十二篇改为七篇的这一变化发生在《大明律》
D.《北齐律》与《唐律》的体例都是十二篇
“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 《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 《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 《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 《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A.《曹魏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B.《晋律》,又称泰始律,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律总则,提高了它的地位且精炼了刑律分则
D.《宋刑统》一改传统刑律体例,更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篇袼局,用以适应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
A.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民法典,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民法典的代表;德国民法典是l9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
B.二者皆确立了契约自由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C.二者以罗马私法为蓝本加以编纂,在结构体例上趋同
D.二者都规定了法人制度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A.改变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体例
B.删除了“十恶”重罪等内容
C.对于婚姻、继承、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行为不再科刑
D.增加了一些新罪名,诸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等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