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的货物,大兴公司将一张出票日期为4月1日、金额为1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平谷公司。4月10日,平谷公司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承兑,承兑日期为4月10 日。平谷公司在与昌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昌平公司。2008年5月20日,昌平公司在与延庆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其质押给延庆公司。昌平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背书”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2008年5月25日,延庆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蒙头公司,蒙头公司为善意的、支付对价的持票人。
2008年7月12日,持票人蒙头公司提示付款时,承兑人甲银行以大兴公司未能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
2008年7月20日,蒙头公司向大兴公司、平谷公司、昌平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大兴公司以平谷公司发来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平谷公司以蒙头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昌平公司以延庆公司无权背书转让汇票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1)平谷公司于2008年4月10日向甲银行提示承兑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蒙头公司于2008年7月12日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3)如果持票人蒙头公司未能出示拒绝证明,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4)蒙头公司于2008年7月20 日向大兴公司、平谷公司、昌平公司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5)如果蒙头公司于2009年4月1日才向平谷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其追索权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
(6)如果蒙头公司于2010年的7月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则蒙头公司对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
(7)如果蒙头公司于2010年的7月2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则蒙头公司对出票人或者承兑人的民事权利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
(8)昌平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延庆公司时,如未在汇票上签章,是否构成票据质押?并说明理由。
(9)大兴公司拒绝蒙头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0)平谷公司拒绝蒙头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11)昌平公司拒绝蒙头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12)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