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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公司纠纷管辖权】

摘要:因公司法相关的法院管辖地。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公司纠纷管辖权】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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