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此为同等原则。其实质是给予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的外国人以国民待遇,既不限制他们的诉讼权利,也不加重他们的诉讼义务。
如米国地产商人特朗·不靠谱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陆明轩起诉到中国某法院,享有和陆明轩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此为对等原则。其实质是给予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的外国人以歧视待遇。即该外国人所在国法院限制我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或加重我国当事人的诉讼义务的,我国法院可对等报复。对等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需要,也是保护我国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如米国地产商人特朗·不靠谱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陆明轩起诉到中国某法院,因米国法院限制我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我国法院对特朗·不靠谱的诉讼权利作出了对等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